二、教学内容序贯(40分钟) 课堂活动: 免疫规划(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 )是根据免疫学原理、不同人群免疫特点和传染性疾病发生的规律制定的国家传染性疾病防治规划,使用有效的疫苗(vaccine)对易感人群进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策略,以达到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一)免疫规划内容 免疫规划的核心是预防接种。预防接种的方式有常规接种、临时接种、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等。免疫规划属于常规接种。用于预防接种的免疫制剂有主动免疫制剂和被动免疫制剂。 主动免疫制剂(主要指疫苗),是利用病原微生物(如病毒、细菌等)及其代谢产物,通过人工减毒、灭活或基因重组等方法制成,具有抗原性。疫苗接种后所产生的的免疫应答反应是人工诱导宿主对特异性抗原所产生的特异性反应,与自然感染所引起的免疫应答反应是一致的。根据疫苗的性质,疫苗可分为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多糖疫苗、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疫苗和合成疫苗等类型。我国从管理上将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而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辖区传染病流行情况和人群免疫状况提供的免费疫苗、应急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疫苗。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被动免疫制剂属于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如抗毒素、抗血清等,具有抗体属性,可增加机体被动免疫力,主要用于应急预防和治疗。例如,给尚未注射麻疹疫苗的麻疹易感儿(接触了可疑患者)注射丙种球蛋白;受伤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等。 (二)免疫规划程序 免疫规划程序的内容包括接种年龄、次数、剂量和途径,间隔时间,加强免疫和联合免疫等。接种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卡介苗选择上臂。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不小于28d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类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灭活疫苗、注射或口服类减毒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应尽早进行补种,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我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包括11种疫苗,预防12种传染性疾病。它们是乙型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病毒性肝炎。2021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疫苗免疫规划有了新调整。 (三)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 1.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如医学评估稳定并且处于持续恢复状态,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 2.过敏:所谓“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禁忌。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它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①HIV感染母亲所生小于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②非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 4.免疫功能异常: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 5.其他特殊健康状况:①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型惊厥病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病情稳定的脑疾病、肝脏疾病、常见先天性疾病和先天性感染。②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 (四)预防接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 1.环境准备:接种场所光线明亮,空气新鲜,温湿度适宜;接种及急救物品摆放有序。 2.心理准备: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消除家长和儿童的紧张、恐惧心理;接种不宜空腹进行。 3.严格执行免疫规划程序:掌握接种的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和不同疫苗的联合免疫方案。一般接种活疫苗后需间隔4周、接种灭活疫苗后需间隔7~14d,再接种其他疫苗。及时记录及预约,交代接种后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4.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通过问诊及查体,了解儿童有无接种禁忌症。①体温高于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他明显症状的儿童暂缓接种,待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进行接种。②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应推迟接种。③患严重湿疹或其他皮肤疾病者,带治疗好转或痊愈后再行接种。④其他详见“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仔细核对儿童姓名、年龄、疫苗名称及剂量、用药途径等;疫苗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全过程应使用冷链系统,温度2~8℃,注意避光,脊灰减毒活疫苗要求-20℃以下储存;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明或不清晰、有异物者均不可使用;用75%乙醇消毒皮肤,待干后方可注射;疫苗瓶开封后,疫苗应在2h内用完;接种后剩余活菌苗应烧毁。 (五)预防接种的反应 疫苗对于人体来说是一种异体蛋白,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时,还可能会出现其他反应。这些与预防接种可能相关的反应称之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s following immunization,AEFI)。目前,AEFI分为六类: 1.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的预防接种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一般反应:是由疫苗本身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包括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 局部反应表现为少数受种者接种后数小时至24h或稍后,局部出现红肿,伴有疼痛,一般在24~48h逐步消退。红肿直径和硬结<15mm时,一般不需处理;15~30mm者可先用干净的毛巾先冷敷,出现硬结者可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min;≥30mm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接种卡介苗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大多在8~12周后结痂,一般不需处理,保持局部清洁即可;不能热敷。 全身反应表现为少数受种者接种灭活疫苗24h出现发热,一般持续1~2d;接种减毒活疫苗。发热出现稍晚,如麻疹疫苗,可在接种后6~10d出现。除发热症状,还可能出现头痛、头晕、乏力、全身不适等,一般持续1~2d。个别人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以接种当天多见。发热在≤37.5℃时,应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37.5℃或≤37.5℃并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者应及时就诊。 (2)异常反应:极少数儿童可能出现晕厥、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晕厥多因精神或心理因素所致,在紧张、空腹、疲劳或室内闷热等情况下发生。此时,应立即安置患儿平卧,头稍低,保持安静;给予少量热开水或热糖水,一般不需要用药即可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过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疫苗后数秒或数分钟内发生,应立即肌内注射1:1000肾上腺素。必要时,尽快转医院继续治疗。 2.其他AEFI:包括疫苗质量事故、预防接种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反应。这些反应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省、市、县级及疾控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