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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基本经济利益,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校工会代表学校为在职的全体教工会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每名会员的保险金额最高赔付为1.5万元,时间为2012112日至201411日止。

  会员在此保险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的,均可按相关条例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但给付的金额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关系终止。校工会将提供相关服务,若有需要进行赔付的教职工,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人:支少华。联系电话:8311067

  特此通知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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