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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暑假和做好期末及暑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和教学、学生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暑假前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6月30日结束本学期的工作,7月1日开始放暑假。
  2.下学期于8月30日开学,全体教师8月30日坐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3.老生8月31日-9月1日报到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
  4. 新生9月2日-4日报到,9月6日-18日入学教育和军训,9月20日-21日专业导读,9月24日正式上课。

  二、期末及暑期有关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的统一部署,做好教学进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期末考务、试卷评析、学期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并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  
  2. 各二级学院要针对期末考试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开展“创零舞弊班级”活动,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发生。
  3.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每天安排学工人员在宿舍值班,并落实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工作,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开展“离校前教室、宿舍安全、卫生工作”、“假期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特殊心理状况学生,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4.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开展暑期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学生群体外出审批制度,规范学生集体包车行为,清理并禁止中介组织来校招募暑期工,谨防传销陷阱,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动员学生尽量返乡,因考研复习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同学要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做出安全承诺,经二级学院审核,报学生处批准,统一登记,集中住宿,各二级学院轮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5.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有关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毕业生档案整理和寄送、就业代理、清退公物、离校手续等各项工作;组织好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和“2012届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做好就业指导、优秀毕业生宣传和毕业生欢送工作,营造毕业生离校的良好氛围;开展“我为母校添光彩”、“爱心献母校、文明留真情”等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座谈会、联谊会、体育竞赛、参观学校建设改革成果展、毕业生寄语母校、将有用的学习用品捐赠给低年级贫困学生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情,增强毕业生社会责任感;开展校规校纪和文明离校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医学部要统筹安排好浔东校区和庐峰校区学生宿舍搬迁工作。 
  6. 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保卫处的指导下,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汛、防疫、防事故为中心的安全工作大检查, 重点排查设备设施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实验用品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校区假期要加强昼夜值班和治安巡逻,对出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要认真查验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教室管理,注意关锁门窗;有关部门要加强实验室、机房、图书馆、档案馆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值班安排;基建处、国资处等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基建、维修项目顺利进行。
  7.后勤集团要切实做好暑期水电供应、膳食供给、校园环境卫生、维修配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国资处、宿管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报修的项目要及时处理,为新学期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8.国际交流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暑假期间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安全教育和后勤保障工作。
  9. 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值班任务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值班责任,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做好记录,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浔东校区管委会和医学部要抓好各自校区的暑假维修和值班工作;附属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结合地方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另行安排暑假事宜。
  10.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放假的时间规定,勿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暑假期间,处级干部外出须向校领导请假并保持联络畅通。学校公务车辆出长途须征得主管校领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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