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
鉴于国内外“护理学”的发展需要,尤其国内本科护理学教育现状,经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专家反复论证,将“护理学”定为国家一级学科。下设四个二级学科:“基础护理学”,“临床护理学”,“社区和家庭护理学”,“护理心理和人文学”(信息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二0一一年二月)新修订学科目录)
“护理学”由二级学科增列为国家一级学科,给九江学院护理学院提供了广阔的的发展前景,为我校做大做强护理学专业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