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护B0914班赖园同学退学的通知
护理学院B0914班赖园同学,本学期开学至今一直未来学校注册和上课,经辅导员多次与本人和其父亲联系,至今还未返校,根据《九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五节第三十五条第六、第七款规定,给予赖园同学退学处理,请收到通知后回学校办理退学手续。
护理学院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