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护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生实验室准入制度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第二条 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背心,不戴戒指、手镯等首饰进入实验室。

第三条 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设备、仪器。

第四条 实验准备就绪,需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设施,不随意毁坏模拟人及实验用物,不可将实验用物带出实验室。实验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故障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实验教师。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仪器设备、工具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检查,并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第五条 实验完毕,严格按照授课老师要求,将用物分类处理(如,输液器和注射器放置于实验室的医疗垃圾桶内,针头和其他锐器置于锐器盒),并整理治疗盘内配套实验用物,经指导教师检查无误,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六条 值日生完成值日工作后,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电,将所有仪器设备进行归位,经实验教师认可方可离开。

  护理学院实验中心

20191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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